一个杂志社,从挣钱的角度来讲,盈利能力并不是那么强。
最终他们做出了选择,但其实做出选择的并不是他们,而是用户,他们唯一需要选择的,就是到底是跟着用户的需求走,还是要强行改变用户的习惯来适应他们,最终他们选择了第一种,并且在后来的无数次的选择当中,都坚持选择了跟着用户的需求走这一个选项。不久,一些行业专家也跳出来为该结论背书。
当然,咱们也不用妄自菲薄,因为来自世界各国的经验数据都显示,这个悖论具有顽强的适用性和强大的解释力,不仅中国这样,许多国家都一样。 内容创业未来的方向也包括品牌,只要媒体成为该行业的品牌,大家就会相信你有资源可以往别的方向延展,就可以往别的方向加入。
因为在短视频行业里,还有第四种非常流行,甚至比这三种方式更流行、更直接的获利方式,就是做乙方、制作方,给企业、机构去做视频策划、制作的服务。
将来平台方有可能和内容提供方合作产生一些新的网综互动方式,或者给用户观看网综提供不同的角度,比如让用户只看到喜欢的明星,或者用VR拍摄综艺,以上这些都有可能产生付费的点,当然这要看内容生产方的创作能力和平台的配合度。我们曾经见过一年分红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公司,但全体员工才几个人。